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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精品”导向  服务工作大局

作者:44      发布于:2015-12-10 09:30

 树立“精品”导向  服务工作大局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侧记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一系列重大举措,既是指导和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行动指南。洛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组成部分,将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近年来,洛阳市两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立足于服务洛阳市委中心工作,服务洛阳市经济工作大局,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在省院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院“挤水分、调结构、抓实刑、重效果”的指导思想和“锁定渎职、突破贪贿、强化初查、挽回损失”的查案思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调整办案结构,转变侦查方式,提升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规范办案行为,树立明确的精品导向,把打造“精品案件”作为办案的目标和追求,有力推动了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日前,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侦查“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依据评选标准,全省19个市分院从2013年至2014年期间作出生效判决的1600件案件中,向省检察院推荐出52件案件。2015年8月21日,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评审会,通过综合评判,最终评选出了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侦查十大“精品案件”,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为获得精品案件单位进行了颁奖。洛阳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推荐的栾川县检察院办理的“鲁某某等八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单位受贿、挪用公款、诈骗案”,孟津县检察院办理的“吕某某滥用职权、贪污案”,伊川县检察院办理的“齐某某等二人玩忽职守、受贿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入选数量为全省市分院中最多。纵观这三起案件,一是犯罪嫌疑人身份级别高,均为科、处级干部要案;二是涉案数额大,造成国家损失均在几百万元;三是涉及医疗、土地资源、专项资金等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民利领域,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办案单位侦查谋略得当,侦查行为规范,贪渎并查,一查到底。三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十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2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内容是查办这些大小官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涉及面宽、专业性强,和反贪污贿赂工作共称为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两把利剑”。但是,了解检察工作的人都知道,反渎工作在实践当中存在“三难一大”,即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办案阻力大,让它在检察业务中,成了一根“硬骨头”。然而,洛阳市检察机关反渎局创新观念,力破“三难一大”,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反渎之路。
 
A加大办案力度,服务市委中心工作 
把反渎职侵权工作与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是洛阳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一直坚持的原则,坚决贯彻洛阳市委、市检察院党组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既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渎职犯罪,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保持对贪渎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
2014年至今,查办在工程项目、土地流转、项目审批、资源开发、国企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和资源损失、流失的渎职犯罪案件15件29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惠民资金补贴等领域的渎职犯罪34件60人;查办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8件13人,对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及时介入调查11件;查办司法行政部门人员滥用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群众反映强烈、危害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渎职犯罪案件5件10人。
B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查办大案要案 
认清形势,抓住重点,才能推进把反渎工作不断进步。洛阳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注重反渎工作的转型发展,以调结构为主线,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故意类渎职犯罪,慎重办理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大的过失类玩忽职守犯罪。
两年来,查办故意类渎职犯罪占立案总数的71.1%,超过了过失类玩忽职守犯罪,徇私舞弊类案件实现了三年来零的突破。市院反渎局充分发挥了办案主体作用,带头办案,查办了洛阳市工信局干部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大案。在办案中注重深挖余罪,贪渎并查,扩大战果,2014年共查实18名犯罪嫌疑人渎职背后的贪贿行为,位居全省第四。近两年共立查县处级干部要案7人,是之前七年所立要案人数之和。2014年县处级干部要案生效判决4人,位居全省第一,其中最高刑罚为二十年有期徒刑。
C开展专项活动,有力带动整体办案
依托专项工作,有效拓宽办案领域,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是洛阳检察机关反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又一利器。
2015年,为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中敢于担当,积极干事创业,克服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对上级决定贯彻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了“为官不为构成渎职犯罪专项查案活动”。在《洛阳日报》上刊发了《为官不作为、慢作为也可能构成渎职犯罪》答记者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雪枫对专项活动作出了重要批示,目前专项活动正在有力推进。为了有效打击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行为,洛阳市检察院开展了涉及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查案活动,立查案件12件29人,涉及工信、发改委、财政部门。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700万元,督促政府部门追缴1000万元,查办案件的经验作法被高检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与参考》采用发表并推广。同时,还积极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犯罪专项查案活动和涉及环保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生猪标准化养殖及病死猪无公害化处理领域、农业保险领域等专项查案活动。
D转变侦查方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在办案过程中,洛阳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坚持规范执法,全面取证。严格按照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开展侦查活动,做到取证主体合法、取证手续完备、取证记录全面、证据内容客观准确。以审判为中心来确定取证方向,弱化言辞证据的作用,不断提高书证、物证、电子证据的比例,避免因证据变化影响诉讼顺利进展。案件立案前、移送审查起诉前要集体讨论、反复论证,以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为出发点,找出证据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补强。
2014年,全市反渎案件的生效判决率达到108%,较2013年上升33个百分点。注重强化“信息引导侦查”意识,认真总结侦查经验,运用话单分析、手机定位、电子数据恢复等信息技术手段侦查取证,提高信息化应用率和运用实效。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建立的大数据平台,立案前就能利用信息技术全面调取外围证据,在综合分析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和侦查工作。2014年以来,洛阳市两级院反渎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越来越多依靠现代化办案手段调取证据、查找嫌疑人,为案件顺利侦破提供了有利条件。
E延伸办案职能,结合办案开展预防
注重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对所查案件深入剖析,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帮助发案单位总结教训,完善机制。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行业和系统预防,教育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
在涉及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查案活动开展期间,洛阳市院根据已查实的案件情况,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和行业特点,就发案的成因、危害和建议,分别向省院反渎局和洛阳市委撰写了调研汇报材料。查案工作告一段落后,又积极做好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犯罪预防工作。指派干警在工信、财政部门讲授职务犯罪预防课3次,向伊滨区等发案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推动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腐败问题,职务犯罪多发频发的现状,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办案发现了一些该领域存在的体制弊端,及时向市委撰写了专题调研材料,充分发挥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综合效应。
成绩来之不易,使命任重道远。又到一年丰收季,洛阳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在这个特殊战场上,积极作为,不断开创反渎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砥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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