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群众脸上绽放的微笑,是对检察工作最好的肯定
作者:70 发布于:2014-04-21 16:06
“检察院真是办了件大好事,把十几万块钱追了回来,我代表全组人向你们说声谢谢呀!一会儿回去后我马上发给群众,哈哈哈哈……”近日,洛宁县街坪组新任组长张XX从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101188元现金后,压抑不住喜悦之情,激动地说。
2014年2月,洛宁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高速公路补偿给街坪组的十几万元打到组长王某帐户上好几个月了,没有见发给群众。接报后,检察院迅速出击,很快查清了事实,王某将钱挪用给亲戚做生意,案发后,追回了赃款。街坪组选出新组长后,检察院通知镇政府,将钱返还给街坪组,尽快发给群众,这才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拍“苍蝇”,就是保护好老百姓的利益
洛宁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大案要案少,但国家拨付的民生资金数额巨大,一些“苍蝇”盯上这些“唐僧肉”,它们虽小,但直接危害群众,负面影响不小。
洛宁县检察院结合县情,把“保民生、护民利、扬民权、解民忧”做为检察工作的主题,注重查处老百姓身边的腐败,围绕民政优抚金、扶贫开发、土地补偿、退耕还林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侵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活动,2011年以来,查办了上戈镇张某等5人贪污23万元征地补偿款、河底民政所程某贪污退伍军人抚恤金额7万元案,为北村3000多名村民追回80万元土地补偿款、为县职业学校144名学生追回21.6万元教育补助金,先后办理民生民利案件28件36人,占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立案总数的86%,追回涉案资金600多万元,保障了民权民利,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活动,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在党校举办全县农村支部书记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培训班,对全县200余名村“一把手”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将2007年以来发生的职务犯罪进行总结,制作了《身边的职务犯罪》专题片,用身边的案例警醒广大干部——职务犯罪并不遥远,洁身自好方能幸福团圆。
惩犯罪,就是让老百姓生活更安稳
2013年,洛宁县连续发生两起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一起是张某夫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00余万元案,受害群众100余人,受害组织团体12个;一起是马某涉嫌诈骗群众粮食案,受害群众1300余户。案件发生后,传闻四起,不少人人心惶惶,到嫌疑人做生意的门市上闹事。发案后,检察院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案情,对三名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及时稳定受害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在群众关注的毒豆芽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检察院果断定性,对8案12人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依法提起公诉。
该院坚持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涉嫌损害县重点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的黄某(加拿大籍)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该罪名全国首例)。参与治理整顿企业、项目建设周边环境活动,共批准逮捕侵犯企业财产的敲诈勒索、盗窃等犯罪 74人,提起公诉 101人。开展“派驻检察官进企业”活动,深入24家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进行走访座谈32次,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和工程项目解决涉法涉诉疑难问题8件。
推创新,就是让老百姓过得更舒心
2012年6月,河底镇的周大娘拿着五保金存折高兴地说“今后我的钱直接打到我的银行本本上,再也不怕有人中间截走了。”原来前一段时间县检察院将镇民政所长依法法办,办案中发现民政所长将许多五保户、退伍军人的优抚款存折掌握在自己手中,趁机贪污,遂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存折直接发给受益人本人,经办人员不得保管存折,防止中间环节发生职务犯罪,有关部门采纳了建议。
惩治犯罪是法定职责,通过办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义不容辞的义务。洛宁县检察院注重对案件进行研究总结,县教育系统三名干部利用职业教育学生流失较多的情况,隐瞒不报,合伙贪污118名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金10余万元,该案侦破后,在全县引起了震动,有关部门迅速向数百名学生发放了资助金,县里组织了对上级拨付民生资金的检查审计。对拨付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漏洞,检察机关提出了公开公示、直接拨付等建议,规范了民生资金的使用和发放。
近年来,该院撰写的《对脑瘫患儿特殊群体的社会救济存在四个问题应予重视》《交通肇事案件暴露出社会管理层面“五重五轻”问题应予重视》等多项工作经验被高检院、省市院和市委转发。
办实事,就是和老百姓交朋友
“检察院人不耍花架子,不耍嘴皮子,净办实事,办好事。”东宋镇宅延村村民提起县检察院,无不交口称赞。2012年,该院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开展后进村帮扶工作,为所包宅延村选班子、出点子、谋发展、办实事,筹措资金为该村修筑水坝、平整土地、装配路灯、建立农业示范区,增加了农民收入,宅延村干部群众送来“心系百姓、为民排忧”锦旗表示感谢。
该院联合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刑事案件特困家庭救助机制,解决刑事案件当事人的生活困难。截止目前,救助12案18人,督促民政部门为2户4人办理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13年,将省检察院奖励的3万元奖金,资助11名贫困大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该院检察长陈红伟告诉记者:“执法为民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每当看到群众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心里也很难受。通过办案,为群众维护了权益,我们心里也感到舒坦。群众脸上的绽放的笑容,是对检察工作最好的肯定。”
忠诚为民扬检威,公正廉洁显刚正;绿竹作剑舞清风,荡尽污浊世永宁。宁检人以 “创新发展,勇争一流”的精神,奋力拼搏,积极进取,2013年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18人次干警受到高检和省市表彰,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二名,谱写了一曲“穷县小院争创一流”的宁检之歌。放眼未来,将以忠诚履职、执法为民、践行群众路线为己任,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福民强县”奋斗目标、建设和谐文明富裕的美丽洛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