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偃师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作者:70 发布于:2013-12-06 22:52
为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执法办案工作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河南省偃师市检察院,由检察长牵头,案管部门负责,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了执法规范化检查小组,自11月28日至12月底,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共分为自查、抽查、考核总结三个环节。
检查范围为2013年1-10月已办结的四类案件: 自侦部门初查后未立案或撤销案件; 侦监部门不批捕案件; 公诉部门不起诉案件;已办结的控告、申诉案件。检查内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卷宗和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备及案(事)件以外因素申诉六个方面展开。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应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妥善解决;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和加强执法管理。对办案质量良好的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对办案质量问题较多的部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