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伊川县检察院“四个强化”贯彻落实全省检察宣传会议精神
作者:70 发布于:2013-09-05 16:19
近日,伊川县检察院召开院务会,学习省院检察长蔡宁在全省检察宣传工作会上作的《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水平 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报告精神,并提出“四个强化”认真贯彻落实。
强化辩证意识,科学利用新媒体。一方面不要谈“媒”色变,要加强学习和运用新媒体这一宣传平台,利用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来占领舆论宣传的阵地;另一方面善于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和群众关注的“焦点”, 倾听民意,理性引导传播态势,将为树立检察形象提供了新契机。
强化自身建设,做到公正严格执法。“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方面要提高检察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舆论引导技巧以及运用新媒体的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每个检察官在办案或接待当事人时,都要想到可能会面对媒体,想到这个当事人可能是引爆舆论危机的“燃点”,意识到如果自身形象不好,或者言语不文明,作风不严谨,极有可能成为被炒作的对象。因此检察官要常怀“亲民”、“爱民”、“利民”之心,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谨言慎行,注重细节,避免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的发生。
强化责任意识,掌握舆论话语权。一方面强化全院干警“个人窗口”责任意识,克服宣传工作只是宣传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的狭隘思想,形成“人人都是宣传主题、处处都是宣传阵地”的良好风尚,鼓励干警通过个人微博等媒体客观理性的发出声音,当好检察宣传员,维护良好的检察形象;另一方面要正面引导主动宣传,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好做法、好成效,突出宣传群众信服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对于瑕疵事件,做到“不堵”、“不捂”、“不盖”,积极应对,诚恳改正,做到关键时刻不失语,舆论责任敢担当。
强化新媒体宣传意识,做到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重。一方面内修素质,单位提供最实用、最具针对性的专业书籍和专家培训,鼓励干警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把工作中典型性、趣味性、新颖性的事物和做法及时记录,作为新闻宣传的有效素材。另一方面将网络舆情应对纳入业务培训范围,打造觉悟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宣传队伍,同时提高全员应对舆情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