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作者:70 发布于:2013-01-29 10:46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记者招待会
记者:请问蔡宁检察长,我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是什么?今后有哪些新的打算?
蔡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负有重任。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9861件13366人,渎职侵权犯罪4479件668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46亿元。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956件2800人,渎职侵权犯罪861件137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亿元。
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2012年,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551件,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177件;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730件;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22人,内有厅级干部27人。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进查案工作。全省三级检察院统一开通12309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建立检察门户网站,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保护群众依法举报。对实名举报件件必查、件件必复,对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的,依法查处,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根据群众举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50%以上。
注重查办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过去五年,提起公诉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12389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2111人,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分别为92.7%和90.6%;同2007年相比,2012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实刑判决率提高23.5个百分点。提起公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犯罪嫌疑人5968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612人,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分别为89.3%和84%;同2007年相比,2012年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实刑判决率提高6.9个百分点。办案中通过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推行非羁押诉讼等制度,实现法律权威与当事人人权的统一。
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大力推进系统预防,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同步预防,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建成并投入使用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等。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并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部署。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反腐倡廉作了重要讲话。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使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一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二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要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四要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注重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推动侦查工作从封闭式办案向开放、透明条件下侦查办案转变;五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侦防结合、工作深入、效果转化、形式创新上下功夫,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转载自《河南法制报》2013-1-24 04 版)